價單 2T
付款方案
山畔「換樓易」付款計劃 (照售價減5%)
- 1) 樓價5% (臨時訂金)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並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起計的第5個工作天或之前到律師行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5% (部份樓價)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起計30天內,或於賣方發給買方的成交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以較早者為準,繳付。
3) 樓價90% (樓價餘額)於賣方發給買方的成交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特選住宅物業的特別折扣優惠(可獲額外售價 5% 折扣優惠)
- 購買本價單所列之住宅物業的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5% 折扣優惠。
其它-特選單位「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可獲額外售價 8.5% 折扣優惠)
- 購買本價單所列之住宅物業的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8.5% 折扣優惠。
其它-特選單位「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可獲額外售價 8.5% 折扣優惠)
- 購買本價單所列之住宅物業的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8.5% 折扣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之日或(如適用)前最少30日,現金回贈4%)
- 如買方沒有使用備用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和備用第一按揭貸款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4%。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賣方會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若買方沒有於上述日期(即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 ) 前申請有關付清樓價現金回贈,則該回贈會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和買方提出書面申請後直接回贈予買方。
其它-特選住宅物業的特別現金回贈 2%
- 下列指明住宅物業的買方,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如買方沒有使用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或於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的貸款期(或延伸期(如適用))完結日或之前付清該貸款的利息和還清該貸款的本金(如買方已使用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可根據以下列表獲賣方贈送特別現金回贈。
第2座 Tower 2: 25C特別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2%。
其它-特選住宅物業的特別現金回贈 4%
- 下列指明住宅物業的買方,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如買方沒有使用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或於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的貸款期(或延伸期(如適用))完結日或之前付清該貸款的利息和還清該貸款的本金(如買方已使用 Hillside 1100 按揭貸款),可根據以下列表獲賣方贈送特別現金回贈。
第2座 Tower 2: 10C, 10D, 10G, 11DB特別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