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1U
付款方案
A 60天付款計劃(售價減2%)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
2. 樓價 5% 再期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5個工作日內支付。
3. 樓價 90%餘款於成交時支付,成交日期為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60天內。
B 240天付款計劃(照售價)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
2. 樓價 5% 再期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5個工作日內支付。
3. 樓價 5% 部分樓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60天內支付。
4. 樓價 85%餘款於成交時支付,成交日期為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240天內。
其它優惠
其它-印花稅折扣優惠4.25%
- 買方可獲印花稅折扣,金額相等於折扣價或售價 (如折扣價不適用)的 4.25%作為「印花稅折扣」。印花稅折扣即時在折扣價或售價(如折扣價不適用)上作折扣扣減。
其它-提前成交現金回贈2%(60日內,適用付款方案B)
- (1)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成交日之前成交,可獲賣方根據下述陳列表計算的「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交易日期: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60日內;「 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 金額:樓價 2%
(2) 買方須於擬定提前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成交日期前最少 30 日,以書面通知賣方其擬定提前成交日期,並向賣方申請「提前成交現金回贈」,賣方於接獲及核實有關申請並接納該提前成交日期後,賣方將「提前成交現金回贈」金額直接用作支付買方應繳付之部份樓價餘款。
其它-提前成交現金回贈1.5%(90日內,適用付款方案B)
- (1)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成交日之前成交,可獲賣方根據下述陳列表計算的「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交易日期: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90日內;「 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 金額:樓價 1.5%
(2) 買方須於擬定提前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成交日期前最少 30 日,以書面通知賣方其擬定提前成交日期,並向賣方申請「提前成交現金回贈」,賣方於接獲及核實有關申請並接納該提前成交日期後,賣方將「提前成交現金回贈」金額直接用作支付買方應繳付之部份樓價餘款。
其它-提前成交現金回贈1%(120日內,適用付款方案B)
- (1)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成交日之前成交,可獲賣方根據下述陳列表計算的「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交易日期: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120日內;「 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 金額:樓價 1%
(2) 買方須於擬定提前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成交日期前最少 30 日,以書面通知賣方其擬定提前成交日期,並向賣方申請「提前成交現金回贈」,賣方於接獲及核實有關申請並接納該提前成交日期後,賣方將「提前成交現金回贈」金額直接用作支付買方應繳付之部份樓價餘款。
其它-提前成交現金回贈0.5%(150日內,適用付款方案B)
- (1)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成交日之前成交,可獲賣方根據下述陳列表計算的「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交易日期: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150日內;「 提前成交現金回贈 」 金額:樓價 0.5%
(2) 買方須於擬定提前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成交日期前最少 30 日,以書面通知賣方其擬定提前成交日期,並向賣方申請「提前成交現金回贈」,賣方於接獲及核實有關申請並接納該提前成交日期後,賣方將「提前成交現金回贈」金額直接用作支付買方應繳付之部份樓價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