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2M
付款方案
A 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照售價)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 正式買賣合約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
2) 樓價 5% (加付訂金)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4) 樓價 5%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於支付後賣方將發出物業的准用許可證予買方。
買方必須負責繳付准用許可證之印花稅裁定費及印花稅(如有)、簽訂准用許可證所需之所有律師費及於佔用期內該物業之管理費、差餉、地租及其他開支等。
5) 樓價 80% (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70天內成交時付清。
B 90天成交計劃(照售價減2%)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 正式買賣合約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
2) 樓價 5% (加付訂金) 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90% (樓價餘額)於簽署買賣合約後 90天內成交時支付。
其它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4%
- 於2018年4月 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 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樓價1%之回贈(180日內,適用A付款方案)
- 如選擇「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之買方提前於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後的180日內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提供樓價1%之回贈。該回贈將會從買方應繳付之樓價餘款中扣除。
其它-樓價2%之回贈(90日內,適用A付款方案)
- * 如選擇「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之買方提前於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後的90日內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提供樓價2%之回贈。該回贈將會從買方應繳付之樓價餘款中扣除。
價單 3R
付款方案
A 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照售價)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 正式買賣合約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
2) 樓價 5% (加付訂金)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4) 樓價 5%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於支付後賣方將發出物業的准用許可證予買方。
買方必須負責繳付准用許可證之印花稅裁定費及印花稅(如有)、簽訂准用許可證所需之所有律師費及於佔用期內該物業之管理費、差餉、地租及其他開支等。
5) 樓價 80% (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70天內成交時付清。
B 90天成交計劃(照售價減2%)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 正式買賣合約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
2) 樓價 5% (加付訂金) 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90% (樓價餘額)於簽署買賣合約後 90天內成交時支付。
其它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4%
- 於2018年8月 31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 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樓價1%之回贈(180日內,適用A付款方案)
- 如選擇「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之買方提前於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後的180日內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提供樓價1%之回贈。該回贈將會從買方應繳付之樓價餘款中扣除。
其它-樓價2%之回贈(90日內,適用A付款方案)
- * 如選擇「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之買方提前於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後的90日內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提供樓價2%之回贈。該回贈將會從買方應繳付之樓價餘款中扣除。
價單 1V
付款方案
A 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照售價)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 正式買賣合約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
2) 樓價 5% (加付訂金)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4) 樓價 5%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於支付後賣方將發出物業的准用許可證予買方。
買方必須負責繳付准用許可證之印花稅裁定費及印花稅(如有)、簽訂准用許可證所需之所有律師費及於佔用期內該物業之管理費、差餉、地租及其他開支等。
5) 樓價 80% (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70天內成交時付清。
B 90天成交計劃(照售價減2%)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 正式買賣合約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
2) 樓價 5% (加付訂金) 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90% (樓價餘額)於簽署買賣合約後 90天內成交時支付。
其它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4%
- 於2018年7月 31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 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樓價1%之回贈(180日內,適用A付款方案)
- 如選擇「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之買方提前於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後的180日內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提供樓價1%之回贈。該回贈將會從買方應繳付之樓價餘款中扣除。
其它-樓價2%之回贈(90日內,適用A付款方案)
- * 如選擇「270天先住後付」付款計劃之買方提前於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後的90日內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提供樓價2%之回贈。該回贈將會從買方應繳付之樓價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