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3E
付款方案
靈活置業付款一 (照售價減8%)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 天內繳付。
4.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繳付。
5.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270 天內繳付。
6.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60 天內繳付。
7.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450 天內繳付。
8.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540 天內繳付。
9. 樓價80%(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50 日內繳付。
靈活置業付款二 (照售價)
-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 )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10%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天內繳付。
4.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270 天內繳付。
5.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60 天內繳付。
6.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450 天內繳付。
7. 樓價1%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540 天內繳付。
8. 樓價80%(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50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提前成交折扣優惠4%(180日期間內)
- 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交易日期: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180日期間內
提前成交折扣優惠:樓價4%
其它-提前成交折扣優惠2%(360日期間內)
- 完成住宅物業的買賣交易日期: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360日期間內
提前成交折扣優惠:樓價2%
價單 6
付款方案
輕鬆置業付款 (照售價減2%)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 天內繳付。 4. 樓價85%(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4% 現金回贈優惠
如買方不論任何原因最終沒有採用上述之80%過渡性貸款安排,並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每一期樓款及樓價餘款,買方可獲樓價4%之現金回贈,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價單 4C
付款方案
450 尊尚付款 (照售價)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 天內繳付
4. 樓價85%(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450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4% 現金回贈優惠
買方如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樓價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買方可獲4%的樓價折扣作為「特別折扣優惠」,該「特別折扣優惠」將於成交時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價單 7
付款方案
450 尊尚付款 (照售價)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 天內繳付
4. 樓價85%(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450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4% 現金回贈優惠
買方如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所購住宅物業樓價每一期樓款及餘款,買方可獲4%的樓價折扣作為「特別折扣優惠」,該「特別折扣優惠」將於成交時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價單 5C
付款方案
450 尊尚付款 (照售價)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 天內繳付
4. 樓價85%(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450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 4.25%
購買本價單所列之住宅物業的買方,可享有從價印花稅優惠。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以取得從價印花稅優惠:
1. 買方可獲額外售價4.25% 折扣 作為從價印花稅優惠。或 or2. 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由賣方將相等於樓價4.25%的從價印花稅優惠(上限為樓價之4.25%)用作直接支付該住宅物業之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給稅務局。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多於
以上可得之從價印花稅優惠,則買方須負責支付從價印花稅及從價印花稅優惠金額之差額。
價單 8
付款方案
450 尊尚付款 (照售價)
1. 相等於樓價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樓價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
3. 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 天內繳付
4. 樓價85%(樓價餘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450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 4.25%
購買本價單所列之住宅物業的買方,可享有從價印花稅優惠。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以取得從價印花稅優惠:
1. 買方可獲額外售價4.25% 折扣 作為從價印花稅優惠。或 or2. 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由賣方將相等於樓價4.25%的從價印花稅優惠(上限為樓價之4.25%)用作直接支付該住宅物業之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給稅務局。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多於
以上可得之從價印花稅優惠,則買方須負責支付從價印花稅及從價印花稅優惠金額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