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1T

付款方案

  • AVD 付款計劃 13%售價折扣優惠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500,000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
      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 孖士打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 80 日內繳付。
  • Imperial付款計劃13%售價折扣(只適用於33B,35B,36B,37B,38B)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500,000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
      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 孖士打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 80 日內繳付。
  • 其它優惠

  • 其它-超級置業售價折扣4.5%優惠(只適用於AVD 付款計劃)
    • (a)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5%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超級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第(4)(F1)(iii)1段所述之印花稅優惠。 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超級置業售價折扣或第(4)(F1)(iii)1段所述之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 價單  7

    付款方案

  • AVD 付款計劃 13%售價折扣優惠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500,000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
      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 孖士打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 80 日內繳付。
  • Imperial付款13%折扣(只適用33C,33D,35C,35D,36D,37及39B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500,000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
      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 孖士打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 80 日內繳付。
  • Premier 付款計劃13%售價折扣(只適用於36C及38C)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買方簽署買賣合約時繳付。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 80 日內繳付。
  • 其它優惠

  • 其它-超級置業售價折扣4.5%優惠(只適用於AVD 付款計劃)
    • (a)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5%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超級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第(4)(F1)(iii)1段所述之印花稅優惠。 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超級置業售價折扣或第(4)(F1)(iii)1段所述之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