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5C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4%)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2%)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1L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4%)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2%)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9J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8J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7K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6L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4M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3L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
價單 2N
付款方案
超強二按計劃(照售價減3%)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之內付清。
靈活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正式合約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5. 成交金額 8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開心直通車計劃(照售價減1.5%)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4.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的第三個公曆月的第一天起,及其後在每個公曆月的第一天支付成交金額的 0.35%,直至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後為止。
5. 成交金額餘款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3%
「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
其它-「2 線3站」優惠3%
- 「 2 線 3 站」優惠 *
買方可獲額外 3%售價折扣優惠作為「 2 線 3 站」優惠。
* 本優惠名稱與任何鐵路線路、 鐵路站或鐵路公司無關。賣方就任何鐵路線路或鐵路站的完工或啟用日期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陳述或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