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1M

付款方案

  • A 180天輕鬆付款計劃(照售價減2%)
    • 1.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
      2.樓價 5% 再期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天內支付。
      3.樓價 5% 部分樓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天內支付。
      4.樓價 85%餘款於成交時支付,成交日期為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180天內。 
  • B 360天特長成交付款計劃(照售價)
    • 1. 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
      2. 樓價 5% 再期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天內支付。
      3. 樓價 5% 部分樓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90天內支付。
      4. 樓價 85%餘款於成交時支付,成交日期為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60天內。
      於本第(4)(i)段中 In this paragraph (4)(i):-
      (1) 如繳付再期訂金、部份樓價或樓價餘款的到期日的當日並非工作日,則該到期日將自動順延至下一個緊接的工作日。
      (2)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 的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 500,000 元之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抬頭請寫「張葉司徒陳律師事務所」或「Vincent T.K. Cheung, Yap & Co.」,臨時訂金餘款可以支票支付,抬頭請寫「張葉司徒陳律師事務所」或「Vincent T.K. Cheung, Yap & Co.」。
  • 其它優惠

  •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2%(180日,適用B付款方案)
    • (1) 如買方提前於臨時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賣方會向買方提供按下列表所述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提前付清樓價餘款日期: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18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餘款 2%
      (2) 買方須於提前付清樓價餘款日前最少 45 日,以書面通知賣方向賣方申請「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將直接用作支付買方於成交時須支付之部份樓價餘款。
      (3) 買方須獨自承擔就賣方及或買方因「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所衍生之所有費用、支出及雜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印花稅(如有))。
  •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270日,適用B付款方案)
    • (1) 如買方提前於臨時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賣方會向買方提供按下列表所述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提前付清樓價餘款日期: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27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餘款 1%
      (2) 買方須於提前付清樓價餘款日前最少 45 日,以書面通知賣方向賣方申請「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將直接用作支付買方於成交時須支付之部份樓價餘款。
      (3) 買方須獨自承擔就賣方及或買方因「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所衍生之所有費用、支出及雜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印花稅(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