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2T

付款方案

  • A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A1 120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照售價減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A3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II(照售價減3%)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A4 120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II(照售價減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加1%)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C1 建築期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照售價加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C2 建築期付款計劃II(照售價加1%)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C3 建築期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II(照售價加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E 210天置開心付款計劃(照售價減2%)
    • (a) 只適用於在2017531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交易。
      (b) 只會提供予屬個人及同時屬首次購買住宅物業之買方(賣方就買方是否合資格之決定為最終及有約束力之決定)。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3)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4)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5)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5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6)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7)成交金額 8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21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其它優惠

  • 其它-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3%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 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3%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 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其它-印花稅津貼7.5%(1000萬或以下)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之任何住宅物業(第五座G層C單位住宅物業除外)可獲「印花稅津貼」優惠,詳請如下:
      所購住宅物業售價為港幣$10,000,000或以下,售價的7.50%。
      買方可選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取得「印花稅津貼」優惠:
      A) (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3), (A4), (A7), (B2), (B3), (B5), (C2), (C3)及(C5)之買家)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賣方將「印花稅津貼」用作直接支付所購物業之正式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給稅務局。
      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少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有關優惠餘款(即支付給稅務局的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將用作支付該物業的部分成交金額餘額。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多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則買方須負責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B)(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 (A1), (A6), (B), (B1), (B4), (C), (C1), (C4)(E)之買家)「印花稅津貼」優惠即時在售價上作折扣扣減。










       
  • 其它-印花稅津貼8.5%(1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之任何住宅物業(第五座G層C單位住宅物業除外)可獲「印花稅津貼」優惠,詳請如下:
      所購住宅物業售價為港幣$10,000,000或以下,售價的8.50%。
      買方可選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取得「印花稅津貼」優惠:
      A) (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3), (A4), (A7), (B2), (B3), (B5), (C2), (C3)及(C5)之買家)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賣方將「印花稅津貼」用作直接支付所購物業之正式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給稅務局。
      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少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有關優惠餘款(即支付給稅務局的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將用作支付該物業的部分成交金額餘額。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多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則買方須負責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B)(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 (A1), (A6), (B), (B1), (B4), (C), (C1), (C4)(E)之買家)「印花稅津貼」優惠即時在售價上作折扣扣減。



       
  • 其它-指定住宅物業折扣優惠11.75%(適用01座3,7,10,19層A單位)
    • 買方購買下列任何住宅物業可獲11.75%售價折扣優惠。
      第一座:3,7,10,19 層A單位
       
  • 其它-會德豐有限公司員工置業優惠 4%
    • 如買方(或構成買方之任何人士)屬任何「會德豐合資格人士」,並且沒有委任地產代理就購入住宅物業代其行事,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會德豐合資格人士」指任何下列公司或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員工及其近親(任何個人的配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孫、孫女、外孫、外孫女或兄弟姊妹為該個人之「近親」,惟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有關證明文件以茲證明有關關係,且賣方對是否存在近親關係保留最終決定權)
      「會德豐合資格人士」指任何下列公司或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員工及其近親(任何個人的配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孫、孫女、外孫、外孫女或兄弟姊妹為該個人之「近親」,惟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有關證明文件以茲證明有關關係,且賣方對是否存在近親關係保留最終決定權):
      1.會德豐有限公司  或;
      2.會德豐地產有限公司  或 ;
      3.會德豐地產(香港)有限公司  或 ;
      4.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 或 ;
      5.夏利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或;
      6.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  或 ;
      7.海港企業有限公司 或 ;
      8.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  .
      買方在簽署有關的臨時買賣合約前須即場提供令賣方滿意的證據証明其為會德豐合資格人士,賣方就相關買方是否會德豐合資格人士有最終決定權,而賣方之決定為最終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 其它-會德豐忠實買家折扣優惠 1%
    • 如買方(或構成買方之任何人士)曾購買會德豐有限公司集團旗下之住宅物業,可就每個指明住宅物業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惟買方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有關證明文件以供核實,且賣方對買方是否存在有關物業之業權保留最終決定權。
  • 其它-置業優惠1%
    • 如買方於2017年5月 15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買本價單中所列之任何住宅物業,可就該住宅物業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 價單  1V

    付款方案

  • A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A1 120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照售價減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A3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II(照售價減3%)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A4 120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II(照售價減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加1%)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C1 建築期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照售價加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C2 建築期付款計劃II(照售價加1%)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C3 建築期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II(照售價加2%)
    •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之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 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5%。
      (3) 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E 210天置開心付款計劃(照售價減2%)
    • (a) 只適用於在2017531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交易。
      (b) 只會提供予屬個人及同時屬首次購買住宅物業之買方(賣方就買方是否合資格之決定為最終及有約束力之決定)。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 )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
      (2)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3)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4)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2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5)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5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6)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180 天內再付成交金額 2%。
      (7)成交金額 8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210 天內由買方繳付或於完成交易時付清,以較早者為準。




       
  • 其它優惠

  • 其它-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3%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 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3%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 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其它-印花稅津貼7.5%(1000萬或以下)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之任何住宅物業(第五座G層C單位住宅物業除外)可獲「印花稅津貼」優惠,詳請如下:
      所購住宅物業售價為港幣$10,000,000或以下,售價的7.50%。
      買方可選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取得「印花稅津貼」優惠:
      A) (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3), (A4), (A7), (B2), (B3), (B5), (C2), (C3)及(C5)之買家)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賣方將「印花稅津貼」用作直接支付所購物業之正式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給稅務局。
      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少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有關優惠餘款(即支付給稅務局的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將用作支付該物業的部分成交金額餘額。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多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則買方須負責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B)(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 (A1), (A6), (B), (B1), (B4), (C), (C1), (C4)(E)之買家)「印花稅津貼」優惠即時在售價上作折扣扣減。










       
  • 其它-印花稅津貼8.5%(1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之任何住宅物業(第五座G層C單位住宅物業除外)可獲「印花稅津貼」優惠,詳請如下:
      所購住宅物業售價為港幣$10,000,000或以下,售價的8.50%。
      買方可選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取得「印花稅津貼」優惠:
      A) (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3), (A4), (A7), (B2), (B3), (B5), (C2), (C3)及(C5)之買家)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賣方將「印花稅津貼」用作直接支付所購物業之正式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給稅務局。
      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少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有關優惠餘款(即支付給稅務局的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將用作支付該物業的部分成交金額餘額。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多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則買方須負責從價印花稅及「印花稅津貼」金額之差額。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B)(只適用於選擇第4(i)段中支付條款(A), (A1), (A6), (B), (B1), (B4), (C), (C1), (C4)(E)之買家)「印花稅津貼」優惠即時在售價上作折扣扣減。



       
  • 其它-指定住宅物業折扣優惠11.75%(適用01座3,7,10,19層A單位)
    • 買方購買下列任何住宅物業可獲11.75%售價折扣優惠。
      第一座:3,7,10,19 層A單位
       
  • 其它-會德豐有限公司員工置業優惠 4%
    • 如買方(或構成買方之任何人士)屬任何「會德豐合資格人士」,並且沒有委任地產代理就購入住宅物業代其行事,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會德豐合資格人士」指任何下列公司或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員工及其近親(任何個人的配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孫、孫女、外孫、外孫女或兄弟姊妹為該個人之「近親」,惟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有關證明文件以茲證明有關關係,且賣方對是否存在近親關係保留最終決定權)
      「會德豐合資格人士」指任何下列公司或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員工及其近親(任何個人的配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孫、孫女、外孫、外孫女或兄弟姊妹為該個人之「近親」,惟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有關證明文件以茲證明有關關係,且賣方對是否存在近親關係保留最終決定權):
      1.會德豐有限公司  或;
      2.會德豐地產有限公司  或 ;
      3.會德豐地產(香港)有限公司  或 ;
      4.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 或 ;
      5.夏利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或;
      6.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  或 ;
      7.海港企業有限公司 或 ;
      8.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  .
      買方在簽署有關的臨時買賣合約前須即場提供令賣方滿意的證據証明其為會德豐合資格人士,賣方就相關買方是否會德豐合資格人士有最終決定權,而賣方之決定為最終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 其它-會德豐忠實買家折扣優惠 1%
    • 如買方(或構成買方之任何人士)曾購買會德豐有限公司集團旗下之住宅物業,可就每個指明住宅物業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惟買方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有關證明文件以供核實,且賣方對買方是否存在有關物業之業權保留最終決定權。
  • 價單  3Y

    固定優惠

  • 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付款方案

  • (A)建築期付款計劃 (照售價減1%)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A1)建築期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照售價)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價單  5Q

    固定優惠

  • 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付款方案

  • (A)建築期付款計劃 (照售價減1%)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A1)建築期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照售價)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成交金額 95%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賣方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書可將有關物業之業權轉讓予買方的日期起 14 天內付清

  • 價單  8I

    固定優惠

  • 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付款方案

  • (B)90 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 (照售價減1)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買方簽署正式合約 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由買方繳付。

       

  • (B1) 90 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 照售價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買方簽署正式合約 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90天內由買方繳付。

       

  • 價單  4R

    固定優惠

  • 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付款方案

  • (B)90 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 (照售價減1)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買方簽署正式合約 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由買方繳付。

       

  • (B1) 90 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 照售價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買方簽署正式合約 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90天內由買方繳付。

       

  • 價單  6P

    固定優惠

  • 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付款方案

  • (B)90 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 (照售價減1)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買方簽署正式合約 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 90 天內由買方繳付。

       

  • (B1) 90 天備用二按貸款付款計劃 照售價
    • 1.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成交金額5%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買方簽署正式合約 時再付成交金額 5%作為加付訂金。
      3.成交金額
      90%即成交金額之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90天內由買方繳付。

       

  • 價單  7N

    固定優惠

  • Club Wheelock(會員優惠)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Club Wheelock」會員,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Club Wheelock」會員, 方可享此折扣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