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5A特
付款方案
BSD 靈活付款計劃(照售價)不適用於「新地員工購買住房計劃」
- 此付款計劃只適用於購買以下特選住宅物業之買方。 為免疑問, 買方亦可選擇財智現金付款計劃、財智靈活付款計劃、 (如符合相關要求)財晉現金付款計劃及(如符合相關要求)財晉靈活付款計劃所述的任何一種付款計劃。
大廈名稱:第 1 座 Tower 1 樓層:11單位:B
大廈名稱:第 1 座 Tower 1 樓層:8單位:B
大廈名稱:第 1 座 Tower 1 樓層:5單位:B
大廈名稱:第 1 座 Tower 1樓層:3 單位:B
大廈名稱:第 5 座 Tower 5 樓層:19 單位:E
大廈名稱:第 5 座 Tower 5樓層:17 單位:E
大廈名稱:第 5 座 Tower 5樓層:12單位:E
大廈名稱:第 5 座 Tower 5樓層:10單位:E
大廈名稱:第 7A 座 Tower 7A樓層:19單位:C
大廈名稱:第 7A 座 Tower 7A樓層:16單位:C
大廈名稱:第 8 座 Tower 8樓層:3單位:D
大廈名稱:第 8 座 Tower 8樓層:1單位:D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
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胡關李羅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繳付。
4.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360 日內繳付。
5. 樓價 80%(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發展項目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