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價單 5F
付款方案
YOHO 置Smart 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70% AVD & BSD 靈活付款計劃2%(不適用9座49C,51B单位)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C 單位及第 2 座 48 樓 A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 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不適用於9座49F,51B单位)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C 單位及第 2 座 48 樓 A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其它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6.5%(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5%。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額外0.75%現金回贈
- 買方在按買賣合約付清樓價餘額的情況下,可獲樓價0.75%之現金回贈(『額外0.75%現金回贈』 )。買方須於買方付清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額外0.75%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額外0.75%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住宅物業的部份樓價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