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1
付款方案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7.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3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7.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6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8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85%(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21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YOHO 置Smart 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2%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21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88%(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置業售價折扣4%(2016-09-30或之前)(只適用90天付款計劃)
- 凡於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新地會會員折扣1.5%(2016-09-30或之前)
- 凡於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 (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 (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 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 (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升級折扣5%(2016-09-30或之前)
- 凡於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特別折扣0.75%(2016-09-30或之前)
- 凡於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0.7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置業售價折扣4%(2016-09-30或之前)(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 (a) 凡於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印花稅優惠。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售價折扣或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6.5%(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5%。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價單 1特
付款方案
YOHO 伸引力付款計劃(照售價)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3%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92%(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
價單 7D
付款方案
YOHO 置Smart 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YOHO 伸引力付款計劃(照售價)
- 特選住宅物業:
大廈名稱:第 1 座 Tower 1樓層:41, 42單位:E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3%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92%(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
70% AVD & BSD 靈活付款計劃2%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 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只適用於以下單位: 第 1 座 15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6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7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8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9 樓 F 單位、 第 9 座 7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0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1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3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5 樓 F 單位、 第 10 座 41 樓 A 單位、 第 10 座 42 樓 A 單位、 第 10 座 27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28 樓 G 單位、 第 10座 29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30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46 樓 G 單位及第 10 座 47 樓 G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只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15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6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7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8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9 樓 F 單位、 第 9 座 7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0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1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3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5 樓 F 單位、 第 10 座 41 樓 A 單位、 第 10 座 42 樓 A 單位、 第 10 座 27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28 樓 G 單位、 第 10座 29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30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46 樓 G 單位及第 10 座 47 樓 G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其它優惠
其它-置業售價折扣4%(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 (a)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印花稅優惠。 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售價折扣或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其它-新地會會員折扣1.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 (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 (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 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 (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升級折扣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6.5%(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5%。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12%(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12%。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特別折扣2%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 7D特2
付款方案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只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15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6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7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8 樓 F 單位、 第 1 座 19 樓 F 單位、 第 9 座 7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0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1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3 樓 F 單位、 第 9 座 45 樓 F 單位、 第 10 座 41 樓 A 單位、 第 10 座 42 樓 A 單位、 第 10 座 27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28 樓 G 單位、 第 10座 29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30 樓 G 單位、 第 10 座 46 樓 G 單位及第 10 座 47 樓 G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價單 8D
付款方案
YOHO 置Smart 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YOHO 伸引力付款計劃(照售價)
- 特選住宅物業:
大廈名稱:第 9 座 Tower 9樓層:49, 50單位:B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3%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92%(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
70% AVD & BSD 靈活付款計劃2%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B 單位、第 2 座 48 樓 D 單位、第 10 座 49 樓 A 單位、第 10 座 51 樓 B 單位及第 10 座 49 樓 F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 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只適用於以下單位: 第 9 座 47 樓 F 單位、 第 10 座 40 樓 B 單位、 第 10 座 41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2 樓 B 單位、 第 10 座 43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5 樓 B 單位、 第 10 座 47
樓 B 單位及第 10 座 51 樓 B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只適用9座47F,10座40-45B,47B)
- [只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9 座 47 樓 F 單位、 第 10 座 40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1 樓 B 單位、 第 10 座 42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3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5 樓 B 單位及第 10 座 47樓 B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其它優惠
其它-置業售價折扣4%(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 (a)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印花稅優惠。 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售價折扣或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其它-新地會會員折扣1.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 (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 (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 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 (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升級折扣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6.5%(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5%。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特別折扣2%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 8D特2
付款方案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只適用9座47F,10座40-45B,47B)
- [只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9 座 47 樓 F 單位、 第 10 座 40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1 樓 B 單位、 第 10 座 42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3 樓 B 單位、第 10 座 45 樓 B 單位及第 10 座 47樓 B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價單 9C
付款方案
YOHO 置Smart 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YOHO 伸引力付款計劃(照售價)
- 特選住宅物業:
大廈名稱:第 1 座 Tower 1樓層:41, 42單位:H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3%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92%(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 日內繳付。
70% AVD & BSD 靈活付款計劃2%(不適用於1座43C,2座48A)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C 單位及第 2 座 48 樓 A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 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不適用1座43C,2座48A)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C 單位及第 2 座 48 樓 A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其它優惠
其它-置業售價折扣4%(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 (a)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印花稅優惠。 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售價折扣或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其它-新地會會員折扣1.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 (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 (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 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 (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升級折扣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6.5%(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5%。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特別折扣2%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 5F
付款方案
YOHO 置Smart 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70% AVD & BSD 靈活付款計劃2%(不適用9座49C,51B单位)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C 單位及第 2 座 48 樓 A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 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90 天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不適用於9座49F,51B单位)
- [不適用於以下單位:第 1 座 43 樓 C 單位及第 2 座 48 樓 A 單位]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該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其它優惠
其它-置業售價折扣4%(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 (a)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4%售價折扣優惠。
(b)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售價折扣,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印花稅優惠。 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售價折扣或印花稅優惠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其它-新地會會員折扣1.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 (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 (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 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 (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升級折扣5%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樓價6.5%(適用不選擇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
- 如買方:沒有使用YOHO 36 (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或之前付清樓價餘額,可獲賣方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5%。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額外0.75%現金回贈
- 買方在按買賣合約付清樓價餘額的情況下,可獲樓價0.75%之現金回贈(『額外0.75%現金回贈』 )。買方須於買方付清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內訂明的該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賣方申請額外0.75%現金回贈。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額外0.75%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住宅物業的部份樓價餘額。
其它-特別折扣2%
- 在本價單之生效日起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2%售價折扣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