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3A
付款方案
A 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B 備用一按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C 備用二按現金優惠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D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減 3%)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4.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40天內繳付。
5.樓價80%即樓價餘款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時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付清
E 備用一按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減2%)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4.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40天內繳付。
5.樓價80%即樓價餘款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時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付清
F 備用二按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售價為4000001至6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4,000,001至6,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75%(售價為6000001至20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6,000,001至20,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7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4.2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4.2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3%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2%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
價單 4A
付款方案
A 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B 備用一按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C 備用二按現金優惠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付清
D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減 3%)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4.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40天內繳付。
5.樓價80%即樓價餘款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時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付清
E 備用二按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售價為4000001至6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4,000,001至6,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75%(售價為6000001至20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6,000,001至20,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7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4.2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4.2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2%(25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25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2%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5%(30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30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35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35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
價單 1A
付款方案
A 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B 備用一按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C 備用二按現金優惠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付清
D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減 3%)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4.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40天內繳付。
5.樓價80%即樓價餘款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時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付清
E 備用二按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售價為4000001至6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4,000,001至6,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75%(售價為6000001至20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6,000,001至20,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7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4.2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4.2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2%(25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25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2%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5%(30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30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35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35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
價單 2B
付款方案
A 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B 備用一按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C 備用二按現金優惠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付清
D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減 3%)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4.樓價5%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40天內繳付。
5.樓價80%即樓價餘款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時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付清。
E 備用二按建築期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3.樓價 90%即樓價餘款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有關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時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售價為4000001至6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4,000,001至6,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75%(售價為6000001至20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6,000,001至20,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7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4.2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4.2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2%(25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25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2%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5%(30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30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其它-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1%(350日內,適用D付款方案)
- 如買方提前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之前付清樓價餘款,可獲賣方根據以下列表計算的「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 可直接用於支付部分樓價餘額。
付清樓價餘款日:臨時買賣合約日期後 35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
價單 6B
付款方案
A 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B 備用一按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C 備用二按現金優惠計劃(照售價減7%,不適用23,25,26洋房)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售價為4000001至6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4,000,001至6,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75%(售價為6000001至20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6,000,001至20,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7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4.2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4.2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價單 5C
付款方案
A 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B 備用一按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50天內付清
C 備用二按現金優惠計劃(照售價減7%)
- 1.相等於樓價5%臨時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相等於樓價5%之加付訂金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樓價90%即樓價餘款須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80天內付清
其它優惠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售價為4000001至6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4,000,001至6,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3.75%(售價為6000001至20000000)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6,000,001至20,000,000之單位可獲額外3.7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
其它-從價印花稅優惠4.2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買方購買本價單中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4.25%售價折扣作為從價印花稅津貼優惠(不論適用之計算印花稅率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