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3F
付款方案
A 現金或備用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備用第一按揭貸款或備用第二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B 現金連2年免息免供第一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 2 年免息免供第一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C 現金連2年免息免供第二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6%)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 2 年免息免供第二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其它優惠
其它-a 買家印花稅補貼折扣5%(與b二選一)
- (A) 如買賣合約需被徵收買家印花稅,買方可獲售價經扣減(4)(ii)(1)折扣後之價目計算的額外 5%折扣。
其它-b 買家印花稅補貼折扣5%(與a二選一)
- (B) 如買方 2017 年 12月 31日當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售價經扣減(4)(ii)(1)折扣後之價目計算的額外 5%折扣。
其它-香港愉景灣酒店住宿禮券8426
- 如買方 2017年 12月 31 日當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於住宅物業買賣成交日起計 45個工作天內獲得香港愉景灣酒店提供之住宿禮券,總值為港幣$8,426(按照香港愉景灣酒店於 2017 年 5月 23 日公佈之訂價)。上述住宿禮券之使用(包括其使用方法及期限等)受賣方及有關服務供應商所訂之條款及條件約束。賣方任何情況下不會就有關或因上述住宿禮券及/或因有關服務供應商的產品及服務而產生之直接或間接的申索、索求或責任或損失負上任何責任。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價單 2F
付款方案
A 現金或備用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備用第一按揭貸款或備用第二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B 現金連2年免息免供第一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 2 年免息免供第一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C 現金連2年免息免供第二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6%)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 2 年免息免供第二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其它優惠
其它-a 買家印花稅補貼折扣5%(與b二選一)
- (A) 如買賣合約需被徵收買家印花稅,買方可獲售價經扣減(4)(ii)(1)折扣後之價目計算的額外 5%折扣。
其它-b 買家印花稅補貼折扣5%(與a二選一)
- (B) 如買方 2017 年 12月 31日當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售價經扣減(4)(ii)(1)折扣後之價目計算的額外 5%折扣。
其它-香港愉景灣酒店住宿禮券8426
- 如買方 2017年 12月 31 日當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於住宅物業買賣成交日起計 45個工作天內獲得香港愉景灣酒店提供之住宿禮券,總值為港幣$8,426(按照香港愉景灣酒店於 2017 年 5月 23 日公佈之訂價)。上述住宿禮券之使用(包括其使用方法及期限等)受賣方及有關服務供應商所訂之條款及條件約束。賣方任何情況下不會就有關或因上述住宿禮券及/或因有關服務供應商的產品及服務而產生之直接或間接的申索、索求或責任或損失負上任何責任。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
價單 1F
付款方案
A 現金或備用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9%)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備用第一按揭貸款或備用第二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B 現金連2年免息免供第一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1%)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 2 年免息免供第一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C 現金連2年免息免供第二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6%)
- (1)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作臨時訂金。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60 日內繳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繳付。
買方可向賣方指定財務機構(「指定財務機構」 )申請 2 年免息免供第二按揭貸款,主要條款見 4(iii)。
其它優惠
其它-a 買家印花稅補貼折扣5%(與b二選一)
- (A) 如買賣合約需被徵收買家印花稅,買方可獲售價經扣減(4)(ii)(1)折扣後之價目計算的額外 5%折扣。
其它-b 買家印花稅補貼折扣5%(與a二選一)
- (B) 如買方 2017 年 12月 31日當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售價經扣減(4)(ii)(1)折扣後之價目計算的額外 5%折扣。
其它-香港愉景灣酒店住宿禮券8426
- 如買方 2017年 12月 31 日當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於住宅物業買賣成交日起計 45個工作天內獲得香港愉景灣酒店提供之住宿禮券,總值為港幣$8,426(按照香港愉景灣酒店於 2017 年 5月 23 日公佈之訂價)。上述住宿禮券之使用(包括其使用方法及期限等)受賣方及有關服務供應商所訂之條款及條件約束。賣方任何情況下不會就有關或因上述住宿禮券及/或因有關服務供應商的產品及服務而產生之直接或間接的申索、索求或責任或損失負上任何責任。詳情以相關交易文件條款作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