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2A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照售價減3%)
- (1)相等於成交金額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2)成交金額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3)成交金額9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
180天現金優惠付款(照售價)
- (1)相等於成交金額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2)成交金額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成交金額5%即部份成交金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4)成交金額8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 信和薈」 會員售價折扣優惠1%
- 買方如屬「 信和薈」 會員, 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8.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如買方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於此價單第二部分標上"+"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8.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7.5%(售價為20000000或以下)
- 如買方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於此價單第二部分標上"+"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0或以下之單位,可獲額外7.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置業有禮」優惠7.5%(與現金回贈二選一)
- 1. 買方可獲7.5%售價折扣優惠作為「置業有禮」優惠 。
2.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有禮」優惠,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第(4)(iii)(b)段所述之「置業有禮」現金回贈。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有禮」優惠或第(4)(iii)(b)段所述之「置業有禮」現金回贈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價單 1K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照售價減3%)
- (1)相等於成交金額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2)成交金額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3)成交金額9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
180天現金優惠付款(照售價)
- (1)相等於成交金額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2)成交金額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成交金額5%即部份成交金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4)成交金額8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 信和薈」 會員售價折扣優惠1%
- 買方如屬「 信和薈」 會員, 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7.5%(售價為兩千萬或以下,適用於11座02樓A單位)
- 如買方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於此價單第二部分標上"+"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0或以下之單位,可獲額外7.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8.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如買方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於此價單第二部分標上"+"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8.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置業有禮」優惠7.5%(與現金回贈二選一,不適用於11座02樓A單位)
- 1. 買方可獲7.5%售價折扣優惠作為「置業有禮」優惠 。
2.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有禮」優惠,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第(4)(iii)(b)段所述之「置業有禮」現金回贈。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有禮」優惠或第(4)(iii)(b)段所述之「置業有禮」現金回贈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
價單 3D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照售價減3%)
- (1)相等於成交金額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2)成交金額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3)成交金額90%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
180天現金優惠付款(照售價)
- (1)相等於成交金額5%之臨時訂金(「臨時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
(2)成交金額5%即加付訂金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繳付。
(3)成交金額5%即部份成交金額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繳付。
(4)成交金額85%即成交金額餘款於買方簽署臨時合約後180天內繳付。
其它優惠
其它-「 信和薈」 會員售價折扣優惠1%
- 買方如屬「 信和薈」 會員, 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7.5%(售價為20000000或以下)
- 如買方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於此價單第二部分標上"+"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0或以下之單位,可獲額外7.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印花稅優惠8.5%(售價為20000001或以上)
- 如買方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於此價單第二部分標上"+"所列售價為港幣$20,000,001或以上之單位,可獲額外8.5%售價折扣優惠。
其它-「置業有禮」優惠7.5%(與現金回贈二選一)
- 1. 買方可獲7.5%售價折扣優惠作為「置業有禮」優惠 。
2.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置業有禮」優惠,則買方可獲賣方提供第(4)(iii)(b)段所述之「置業有禮」現金回贈。為免疑問,就購買每個住宅物業,買方只可享有「置業有禮」優惠或第(4)(iii)(b)段所述之「置業有禮」現金回贈的其中一項。買方須為於同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下購買的所有住宅物業選擇相同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