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4F

固定優惠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 : 依照售價(100%)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支付
      4.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5.
      樓價 80%:於賣方發出入伙通知信後14天內支付。


       
  • 付款方案

  • (A) 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6%(94%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 (B) 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5%(95%)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9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

      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S) 靈活按揭付款計劃268天成交照售價减4%(96%
    •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90天內支付
      4.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20天內支付。
      5.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50天內支付。
      6.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80天內支付。
      7.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

      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價單  2H

    固定優惠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 : 依照售價(100%)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支付
      4.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5.
      樓價 80%:於賣方發出入伙通知信後14天內支付。


       
  • 付款方案

  • (A) 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6%(94%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 (B) 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5%(95%)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9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

      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S) 靈活按揭付款計劃268天成交照售價减4%(96%
    •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90天內支付
      4.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20天內支付。
      5.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50天內支付。
      6.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80天內支付。
      7.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

      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價單  1L

    固定優惠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 : 依照售價(100%)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支付
      4.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5.
      樓價 80%:於賣方發出入伙通知信後14天內支付。


       
  • 付款方案

  • (A) 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6%(94%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 (B) 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5%(95%)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9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

      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S) 靈活按揭付款計劃268天成交照售價减4%(96%
    •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90天內支付
      4.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20天內支付。
      5.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50天內支付。
      6.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80天內支付。
      7.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

      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價單  3K

    固定優惠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 : 依照售價(100%)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支付
      4.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5.
      樓價 80%:於賣方發出入伙通知信後14天內支付。


       
  • 付款方案

  • (A) 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6%(94%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 (B) 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5%(95%)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9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

      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S) 靈活按揭付款計劃268天成交照售價减4%(96%
    •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90天內支付
      4.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20天內支付。
      5.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50天內支付。
      6.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80天內支付。
      7.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

      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價單  5B

    固定優惠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 : 依照售價(100%)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支付
      4.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5.
      樓價 80%:於賣方發出入伙通知信後14天內支付。


       
  • 付款方案

  • (A) 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6%(94%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 (B) 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5%(95%)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9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

      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S) 靈活按揭付款計劃268天成交照售價减4%(96%
    •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90天內支付
      4.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20天內支付。
      5.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50天內支付。
      6.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80天內支付。
      7.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

      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價單  6A

    固定優惠

  • (C) 建築期付款計劃 : 依照售價(100%)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90天內支付
      4.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5.
      樓價 80%:於賣方發出入伙通知信後14天內支付。


       
  • 付款方案

  • (A) 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6%(94%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60天內支付。
      3.
      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 (B) 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5%(95%)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9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

      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 (S) 靈活按揭付款計劃268天成交照售價减4%(96%
    •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
      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60天內支付。
      3.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90天內支付
      4.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20天內支付。
      5.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50天內支付。
      6.樓價1%: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後180天內支付。
      7.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支付

      (a)「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

      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2.75%(P-2.75%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b)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68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25%(P-2.25%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

      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