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1M

其它優惠

  • 其它-印花稅津貼優惠14%(申請第一按揭)
    • (i) 如買方申請「第一按揭貸款」,買方可獲金額相等於售價(即本價單第二部份中所列之住宅物業的售價,及不包括住宅車位及/或電單車車位的價錢)14%的「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取得「印花稅津貼」優惠。
      方法1 Method 1:
      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及付清加付訂金後,由賣方將「印花稅津貼」優惠用作直接支付該住宅物業及住宅車位(如有)及電單車車位(如有)之正式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給稅務局。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少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優惠,有關優惠餘款(即支付給稅務局的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總和及「印花稅津貼」優惠金額之差額)將於該住宅物業及住宅車位(如有)及電單車車位(如有)成交時用作支付該住宅物業及住宅車位(如有)及電單車車位(如有)的部份樓價餘額。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之總和多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優惠,則買方須負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之總和及「印花稅津貼」優惠金額之差額及於簽署正式合約時交付該差額予賣方,以便賣方安排加蓋印花。
      方法2 Method 2:
      「印花稅津貼」優惠即時在售價上作拆扣扣減。
      此項優惠將根據買方簽署指明住宅物業的臨時合約的時間順序以先到先得方式提供,只限於本價單修改日期後賣出的首兩個指明住宅物業。當一旦達到限制的數目,買方將不能享受此優惠。
  • 其它-印花稅津貼優惠20%(沒有申請第一按揭)
    • (ii) 如買方沒有申請「第一按揭貸款」,買方可獲金額相等於售價(即本價單第二部份中所列之住宅物業的售價,及不包括住宅車位及/或電單車車位的價錢)20%的「印花稅津貼」優惠。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取得「印花稅津貼」優惠。
      方法1 Method 1:
      當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及付清加付訂金後,由賣方將「印花稅津貼」優惠用作直接支付該住宅物業及住宅車位(如有)及電單車車位(如有)之正式買賣合約之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給稅務局。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少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優惠,有關優惠餘款(即支付給稅務局的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總和及「印花稅津貼」優惠金額之差額)將於該住宅物業及住宅車位(如有)及電單車車位(如有)成交時用作支付該住宅物業及住宅車位(如有)及電單車車位(如有)的部份樓價餘額。若需支付之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之總和多於以上可得之「印花稅津貼」優惠,則買方須負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如有)之總和及「印花稅津貼」優惠金額之差額及於簽署正式合約時交付該差額予賣方,以便賣方安排加蓋印花。
      方法2 Method 2:
      「印花稅津貼」優惠即時在售價上作拆扣扣減。
      此項優惠將根據買方簽署指明住宅物業的臨時合約的時間順序以先到先得方式提供,只限於本價單修改日期後賣出的首兩個指明住宅物業。當一旦達到限制的數目,買方將不能享受此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