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4A

付款方案

  • A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樓價90% 作為樓價餘款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 B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部分價款。
      (4) 買方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樓價 85%作為樓價餘款。
  • 其它優惠

  • 其它-「New World CLUB」會員優惠3%
    • 除根據(4)(i)所列之售價優惠及(4)(iii)所列之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外,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New World CLUB」會員,可獲3%售價折扣優惠。優惠如下: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New World CLUB」會員,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其它-a 印花稅優惠15% (與b,c三選一)
    • (1) 印花稅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15% 折扣。
  • 其它-b 額外售價折扣11.25% (與ab三選一)
    • (2) (i) 額外售價 11.2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 3.75%)優惠
      受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相關樓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所需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的 3.75%)。
  • 其它-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0.8%
    • (a) 在符合以下各項條件下,買方有權獲賣方提供金額相等於該物業淨樓價* 0.8%的現金回贈:(i) 買方或(如買方為公司) 買方的任何董事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 :-
      (1)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
      (2) 新世界集團僱員的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前述每一種關係於下文稱爲『該指定關係』),惟賣方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該指定關係的條件是否獲得滿足,且如有任何爭議,賣方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
      (ii) 買方購買該物業時並無涉及中介人或代理;及
      (iii) 買方已按照正式買賣合約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
      (b) 買方須於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前最少30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以申請「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如賣方要求,買方須按賣方的要求提供證明文件證明買方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該指定關係以令賣方滿意。
      賣方就是否滿意上文(a)(i)段所述要求而作出的決定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c) 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d) 如有任何爭議,賣方的決定須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指﹕直接受僱於新世界集團旗下任何一間公司,包括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及前述任何一間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機構 / 附屬業務單位,於香港或中國國內的全職長工員工
      (惟該合資格員工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關係證明(就此賣方的決定為最終及具約束力))
      * 上文『淨樓價』一詞指扣除 (4)(ii)2(2)或(3)所述之賣方根據「代繳從價印花稅優惠」代繳從價印花稅的金額(如有)後之樓價。
  • 價單  3B

    付款方案

  • A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樓價90% 作為樓價餘款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 B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部分價款。
      (4) 買方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樓價 85%作為樓價餘款。
  • 其它優惠

  • 其它-「New World CLUB」會員優惠3%
    • 除根據(4)(i)所列之售價優惠及(4)(iii)所列之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外,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New World CLUB」會員,可獲3%售價折扣優惠。優惠如下: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New World CLUB」會員,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其它-a 印花稅優惠15% (與b,c三選一)
    • (1) 印花稅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15% 折扣。
  • 其它-b 額外售價折扣11.25% (與ab三選一)
    • (2) (i) 額外售價 11.2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 3.75%)優惠
      受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相關樓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所需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的 3.75%)。
  • 其它-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0.8%
    • (a) 在符合以下各項條件下,買方有權獲賣方提供金額相等於該物業淨樓價* 0.8%的現金回贈:(i) 買方或(如買方為公司) 買方的任何董事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 :-
      (1)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
      (2) 新世界集團僱員的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前述每一種關係於下文稱爲『該指定關係』),惟賣方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該指定關係的條件是否獲得滿足,且如有任何爭議,賣方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
      (ii) 買方購買該物業時並無涉及中介人或代理;及
      (iii) 買方已按照正式買賣合約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
      (b) 買方須於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前最少30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以申請「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如賣方要求,買方須按賣方的要求提供證明文件證明買方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該指定關係以令賣方滿意。
      賣方就是否滿意上文(a)(i)段所述要求而作出的決定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c) 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d) 如有任何爭議,賣方的決定須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指﹕直接受僱於新世界集團旗下任何一間公司,包括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及前述任何一間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機構 / 附屬業務單位,於香港或中國國內的全職長工員工
      (惟該合資格員工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關係證明(就此賣方的決定為最終及具約束力))
      * 上文『淨樓價』一詞指扣除 (4)(ii)2(2)或(3)所述之賣方根據「代繳從價印花稅優惠」代繳從價印花稅的金額(如有)後之樓價。
  • 價單  2A

    付款方案

  • A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樓價90% 作為樓價餘款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 B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部分價款。
      (4) 買方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樓價 85%作為樓價餘款。
  • 其它優惠

  • 其它-「New World CLUB」會員優惠3%
    • 除根據(4)(i)所列之售價優惠及(4)(iii)所列之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外,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New World CLUB」會員,可獲3%售價折扣優惠。優惠如下: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New World CLUB」會員,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其它-a 印花稅優惠15% (與b,c三選一)
    • (1) 印花稅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15% 折扣。
  • 其它-b 額外售價折扣11.25% (與ab三選一)
    • (2) (i) 額外售價 11.2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 3.75%)優惠
      受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相關樓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所需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的 3.75%)。
  • 其它-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0.8%
    • (a) 在符合以下各項條件下,買方有權獲賣方提供金額相等於該物業淨樓價* 0.8%的現金回贈:(i) 買方或(如買方為公司) 買方的任何董事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 :-
      (1)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
      (2) 新世界集團僱員的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前述每一種關係於下文稱爲『該指定關係』),惟賣方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該指定關係的條件是否獲得滿足,且如有任何爭議,賣方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
      (ii) 買方購買該物業時並無涉及中介人或代理;及
      (iii) 買方已按照正式買賣合約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
      (b) 買方須於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前最少30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以申請「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如賣方要求,買方須按賣方的要求提供證明文件證明買方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該指定關係以令賣方滿意。
      賣方就是否滿意上文(a)(i)段所述要求而作出的決定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c) 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d) 如有任何爭議,賣方的決定須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指﹕直接受僱於新世界集團旗下任何一間公司,包括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及前述任何一間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機構 / 附屬業務單位,於香港或中國國內的全職長工員工
      (惟該合資格員工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關係證明(就此賣方的決定為最終及具約束力))
      * 上文『淨樓價』一詞指扣除 (4)(ii)2(2)或(3)所述之賣方根據「代繳從價印花稅優惠」代繳從價印花稅的金額(如有)後之樓價。
  • 價單  1B

    付款方案

  • A 120天現金優惠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20天內繳付樓價90% 作為樓價餘款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 B 建築期付款(照售價)
    • (1)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時合約」)時繳付相等於樓價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
      (2)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3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加付訂金。
      (3) 買方須於簽署臨時合約後 60 天內再付樓價 5%作為部分價款。
      (4) 買方須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住宅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14天內繳付樓價 85%作為樓價餘款。
  • 其它優惠

  • 其它-「New World CLUB」會員優惠3%
    • 除根據(4)(i)所列之售價優惠及(4)(iii)所列之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外,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買方如屬「New World CLUB」會員,可獲3%售價折扣優惠。優惠如下: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 須為「New World CLUB」會員,方可享此折扣優惠。
  • 其它-a 印花稅優惠15% (與b,c三選一)
    • (1) 印花稅優惠
      買方可獲額外售價 15% 折扣。
  • 其它-b 額外售價折扣11.25% (與ab三選一)
    • (2) (i) 額外售價 11.25% 折扣 及
      (ii) 代繳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 3.75%)優惠
      受限於相關交易文件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買方須依照買賣合約訂定的日期付清相關樓款#),賣方會代買方繳付所購之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所需繳付的從價印花稅(上限為樓價的 3.75%)。
  • 其它-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0.8%
    • (a) 在符合以下各項條件下,買方有權獲賣方提供金額相等於該物業淨樓價* 0.8%的現金回贈:(i) 買方或(如買方為公司) 買方的任何董事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 :-
      (1)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
      (2) 新世界集團僱員的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前述每一種關係於下文稱爲『該指定關係』),惟賣方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該指定關係的條件是否獲得滿足,且如有任何爭議,賣方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
      (ii) 買方購買該物業時並無涉及中介人或代理;及
      (iii) 買方已按照正式買賣合約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
      (b) 買方須於付清該物業的樓價餘額前最少30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以申請「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如賣方要求,買方須按賣方的要求提供證明文件證明買方在臨時買賣合約之日為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或該指定關係以令賣方滿意。
      賣方就是否滿意上文(a)(i)段所述要求而作出的決定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c) 賣方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僱員、親屬、朋友或商業夥伴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d) 如有任何爭議,賣方的決定須為最終局及對買方具有約束力。
      + 新世界集團的僱員指﹕直接受僱於新世界集團旗下任何一間公司,包括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及前述任何一間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機構 / 附屬業務單位,於香港或中國國內的全職長工員工
      (惟該合資格員工須提供令賣方滿意的關係證明(就此賣方的決定為最終及具約束力))
      * 上文『淨樓價』一詞指扣除 (4)(ii)2(2)或(3)所述之賣方根據「代繳從價印花稅優惠」代繳從價印花稅的金額(如有)後之樓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