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單 1A
付款方案
(A)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4%(96%)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B)優惠按揭計劃 - 12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3%(97%)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 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 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ii)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 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C)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21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3%(97%)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D)優惠按揭計劃 - 21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2%(98%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 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 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 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E)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30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2%(98%)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F)優惠按揭計劃 - 30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1%(99%)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 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 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 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G)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 - 390天成交 : 依照售價減1%(99%)
-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H)優惠按揭計劃 - 390天成交 : 依照售價(100%)
***只提供予第一手買家***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90天內支付;(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9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 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港元最優惠利率(後稱“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 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 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9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 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 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